您好,您是车辆的所有人您可以主张返还权利。谁侵犯您的权利就告谁最好是被抵押人,任何交通事故或刑事案件都与你无关,a的哥哥只是无权处分不是犯。不存在善意第三人的情况。
前几天我把自己的车借给朋友a开,后来a的哥哥又以借车为名从a处将我的车借走。然后抵押给了别人,还从该人处以车为抵押借款。
现a的哥哥已经失踪,也不知他将车辆抵押给了谁。
请问我现在如果起诉的话,以谁为被告?
我是否可以向法院申请,因为车辆已经脱离我的控制,现车辆发生的任何交通事故或刑事案件都与我无关?
如果我提起非法侵占罪的刑事诉讼,是否可以通缉a的哥哥,以便于找到他?
借款给a哥哥的人,明知车辆不属于a的哥哥所有(行驶证车主名字是我的),还以车辆为抵押借款给a的哥哥,是否属于善意第三人?如他存在恶意,我是否有权找他索要车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