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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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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06695什么是编号?

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本人今年3月在辉南县抚民镇购买了一处房子,经双方协商以15万元的价格购买的,钱款一次付清,房照土地使用证,都在我手里,购买一个月后,这所房区有房地产开发商开发,卖房者就反悔了,由于时间关系房屋没办过户手续,卖房者把我告上法庭,想要回房屋,请问他这么做合理吗?我们应该怎么办?

谢谢您。

咨询者:fa473962吉林
[咨询时间:2013-05-31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孙喜春律师
[地区:吉林-长春市
手机:15584435469
积分:14407
]
回答时间:2013-06-01 09:08
孙喜春
按你的陈述,该做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你可以正常应诉,如需必要的帮助,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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