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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上海工作,跟公司签订两年劳动合同已过期,但仍在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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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06603什么是编号?

我在上海工作,跟公司签订两年劳动合同已过期,但仍在公司工作,

我在上海工作,跟公司签订两年劳动合同已过期,但仍在公司工作,目前已工作两个月,公司也一直没有说续签,昨天刚刚口头通知说要开除我,还让我自己打辞职报告,根据上海劳动法 我该得到哪些补偿?

咨询者:fa473806上海
[咨询时间:2013-05-3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王军成律师
[地区:江西-南昌市
手机:18942223438
积分:2645
]
回答时间:2013-05-31 15:39
王军成
你具体需要联系律师处理,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该合同继续有效
刘宏耀律师
[地区:上海-南汇区
手机:13818955168
积分:5112
]
回答时间:2013-05-31 16:25
刘宏耀
你可以主张5个月工资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还有1个月的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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