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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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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06365什么是编号?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我朋友出了交通肇事现在还没起诉,我们私谈好了对方写谅解书。

我朋友应该没事了吧?

咨询者:fa473463上海
[咨询时间:2013-05-30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任涌律师
[地区:上海-长宁区
手机:13917590262
积分:4397
]
回答时间:2013-05-30 13:39
任涌
不属于新刑事诉讼法的刑事和解范围,建议尽快委托律师辩护
不能私了
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任济舟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5316556340
积分:4542
]
回答时间:2013-05-30 21:31
任济舟
构成交通肇事罪,属于国家公诉案件,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建议委托律师辩护,争取缓刑。
陈志恒律师
[地区:江苏-常州市
手机:13906115295
积分:11046
]
回答时间:2013-05-31 20:50
陈志恒
尽早委托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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