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2011年10月份我认购了云南石林的两间商铺,当时与开发公司签订了商铺认购合同,缴纳了100多万的认购金,至今开发商由于资金问题,将项目转让给北京的一家开发公司,接手的北京开发公司现在也是出现资金短缺,至今未交房,也没有签订购房合同。
现在我能够要求退还认购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