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月前病人输液反应,及时处理,没有后遗症。
后病人要求赔偿20万,经协商未果,于是堵大门了。
遂拨打110,经公后,病人不过来闹了,但开始去卫生局闹,卫生局要求我们协商。
问:卫生局能强制我们私了吗?我们怎么做才能公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