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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的析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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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0552什么是编号?

离婚后的析产

我跟我老公于去年2009年8月26号,经法庭调解离婚。

我们是2004年3月结婚的,2005年我户口迁去他家。我们是2004年3月结婚的,2005年我户口迁去他家2008年12月份迁的拆迁合约书。

是由他父亲签。是由他父亲签他家有哥哥嫂嫂和侄子。是由他父亲签他家有哥哥嫂嫂和侄子还有他父母和我们。

是一份房产证,所以,是他父亲签的字。是一份房产证,所以,是他父亲签的字我们结婚后一直没孩子,但是,当时想养的。

所以,算我们5个人,分的一套三室一厅,一套二室一厅和一套小套。

按公公所说,他们老夫妻的名分是一套二室一厅。

现我跟他已离婚,我希望能得到我的名分。现我跟他已离婚,我希望能得到我的名分我想问,离婚到现在快1年了。

有没有诉讼时效?

现房子还没造好,还没拿到钥匙。

我能拿到怎么样的名分。

咨询者:fa128036上海
[咨询时间:2010-08-03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李军律师
[地区:上海-徐汇区
手机:13611714604
积分:2509
]
回答时间:2010-08-03 16:43
李军
应当在1年内起诉主张自己的动迁份额,尽快处理,需要帮助,可以来电联系面谈。
徐桐律师
[地区:上海-闸北区
手机:13916001493
积分:340
]
回答时间:2010-08-05 09:59
徐桐
按照,你说所说的情况,拆迁补偿有你份额,那么你就有权取得相应的份额。
如果,有什么疑问可以电话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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