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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提出举证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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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04270什么是编号?

如何提出举证期限

如何提出举证期限?要作什么书面表示。

咨询者:fa471239湖北
[咨询时间:2013-05-23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秦玲玲律师
[地区:上海-长宁区
手机: 400-817-8888
积分:5283
]
回答时间:2013-05-23 14:36
秦玲玲
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一致,并经人民法院认可。 由人民法院指定举证期限的,指定的期限不得少于三十日,自当事人收到案件受理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的次日起计算。
周杨辉律师
[地区:湖北-十堰市
手机:13997833285
积分:894
]
回答时间:2013-05-24 10:17
周杨辉
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确定举证期限。
吴园律师
[地区:湖北-武汉市
手机:13871335844
积分:3084
]
回答时间:2013-05-24 12:20
吴园
举证期限,是法庭限定的期限。一方当事人对法庭给与的期限有异议的(主要是嫌短),可以书面申请延长举证期限。如有其他法律问题或需要律师协助,可以电话联系我,武汉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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