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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合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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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04255什么是编号?

房屋合同问题

我家(出租方)与甲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赁期从2013年6月1日起实行。

合同中约定我家为甲方提供营业执照 和增项散装熟食 ,现在我家因为房子面积不够办不下来营业执照散装熟食。

我家是否可以解除合同?需要赔付甲方损失吗?是不是直接退回押金就可以了。

咨询者:gswu56北京
[咨询时间:2013-05-23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赵井燕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019349228
积分:231869
]
回答时间:2013-05-23 13:29
赵井燕
出租人违约,你有权解除合同;你不存在赔偿问题,押金应当退还。
秦玲玲律师
[地区:上海-长宁区
手机: 400-817-8888
积分:5283
]
回答时间:2013-05-23 13:35
秦玲玲
经协商可以解除合同,因执照办不下来单方解除合同是否要赔偿要看合同约定。
刘永斌律师
[地区:北京-东城区
手机:13263271797
积分:849
]
回答时间:2013-05-23 13:39
刘永斌
如果有效,你们家应当赔偿损失。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3-05-23 18:03
牛国荣
可以解除合同,返还押金
赵江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031008678
积分:79751
]
回答时间:2013-05-24 11:45
赵江涛
出租人违约,你有权解除合同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3-05-24 22:21
刘子若
需要按合同约定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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