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有一个问题想咨询 建设工程合同中 如果说 发包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与招标文件中注明的具体工作内容存在偏差 可不可以根据中标通知书内容签订合同?如果不可以该怎么做?重新要求发包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发包人重新招标? 还是直接根据中标通知书内容签订合同?(这个好像不行 签订的合同内容与招标文件不符是需要行政处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