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助配合是义务,不能因为老师找您就感觉到烦劳,自己没有做,怕什么呢,日月可见,警察的事情很多,并不是天天来找您,您因为是在取保阶段,根据法律规定,您应当随传随到,是义务。既然找了律师,您应当与您的律师多沟通,不要隐晦,叫他多分析,多出主意。
由于经济纠纷原告几次起诉均败诉或撤诉,官司打了十几年。
由于原告是国营企业而且在当地很有影响力,在诉讼过程中原告证据不足所以败诉。
后来当地法院把案件转交当地公安经保分局立案,理由是涉嫌诈骗。
当地公安部门也找到我前去协助调查(而且不允许我的律师参与,也不听我叙述多年的往来账目,就是让我拿钱,我没同意),经调查也没说出什么。
后来公安部门又来上海找我由于老母在老家生病回去探望与他们没见到,以后再就没联系,过了一年之后在网上通缉我在逃诈骗犯(我每天正常生活工作哪里逃了?),就这样被当地公安逮捕移交给他们,到了之后让我拿钱,不拿钱就拘留慢慢调查,只好交了钱办取保。
本以为结束了现在又找我,每天像魔鬼一样缠绕,请问我这个是该如何处理?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