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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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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03079什么是编号?

合同纠纷

我在2001年在国土局交了45000元费用,用于批地基。

国土局给我出具了收费收据共8张,并盖公章,收据上注明了面积360平方及国有土地出让金数目等项别。

但没有跟我签订书面合同。但没有跟我签订书面合同不明白具体位置。但没有跟我签订书面合同不明白具体位置现我没得到该地,请问我与国土局的关系是什么?我可以要求国土局跟我签合同吗?

咨询者:fa469917重庆
[咨询时间:2013-05-17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田洪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521944200
积分:14799
]
回答时间:2013-05-17 21:12
田洪涛
要看你的缴费项目。如果说土地转让金,应该是先签订转让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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