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去劳动保障监察机关投诉维权。
我是某国企外聘员工,公司有长达4个月未发工资的记录,而且一些不明费用,直接从工资扣除。
公司内自发一个风险押金项,由公司定金额,员工自愿缴纳,但多数员工对此有抵触情绪,公司直接从拖欠的工资中扣除。
员工的抵触情绪原因是:之前也交过该费用,公司承诺某个时间点发还,但改时间点已过几年,至今仍杳无音信。
这让我们这些打工的不禁怀疑:难道公司拖欠员工工资,就是为方便扣这些钱,埋伏笔?我感觉企业的诚信也大打折扣。
几次讨薪未果,现在很无助。几次讨薪未果,现在很无助国企的这么肆无忌惮到底为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