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购房合同,当时没有办理房产证。我有购房合同,当时没有办理房产证现在想去房管局补办房产证却迟迟被拖延,他们不给办,说我们当初没有备案,需要开发商提供销售许可证原件,但是开发商又说销售许可证丢了,这事让人很恼。
我们认为既然当初能签署购房合同就说明开发商应该具有销售许可证,房管局可以不要销售许可证了吧。
请问我们应该怎么办,到底找哪一方才明智?这里有什么陷阱没有?需不需要法律手段?另外有没有其他证据可以弥补目前销售许可证的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