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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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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0263什么是编号?

追尾事故

我是河北省沧州市的,开车去山东无棣玩,从高速公路上下来,在205国道慢车道上正常行驶,一辆汽油三轮摩托车停在路中间,当时由于是夜晚,从对面有大车经过,灯光很强,视野不是很清楚,当时摩托车的驾驶员蹲在车把的左侧不知道在干什么,发生了追尾,摩托车驾驶员受伤,到医院检查头部伤口缝了十针,肋骨断了一根,左腿膝盖处有伤口,筋有损伤,我想咨询一下,在理赔过程中,他的责任由多大,具体赔偿在多少合适!谢谢专家给分析一下。

咨询者:fa127832山东
[咨询时间:2010-08-02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8-02 12:25
刘子若
应当由交通警察大队作出责任认定来区分责任。具体赔偿多少要根据伤情和实际损失来确定。
李春珍律师
[地区:山东-青岛市
手机:18653210296
积分:6060
]
回答时间:2010-08-03 13:32
李春珍
看一下责任的认定。
帅玉志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3065059096
积分:847
]
回答时间:2010-08-06 11:10
帅玉志
要看交警队的责任认定,初步估计你要负事故主要责任。车子有交强险,赔偿应该不会超过交强险限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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