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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 打未成年女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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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02469什么是编号?

家暴 打未成年女儿

父母两年前离婚了,两个女儿判给了爸爸,两个女儿都是未成年,最近一段时间,爸爸经常打孩子,孩子身上被打的都是淤青,双腿淤青严重无法自己行走,上学时是同学背着去的学校,孩子都是在家中被打,无人看见,但是邻居经常听到孩子被打的惨叫的声音,父亲还经常在没人时,让孩子去他的工厂工作。

昨天晚上父亲喝完酒又打了孩子,孩子的妈妈现在想报警,警察会怎样处理,因为没有证人。

如果向法院告她的前夫会胜诉吗?她现在应该怎么办?

咨询者:fa468911河北
[咨询时间:2013-05-14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白清忠律师
[地区:陕西-汉中市
手机:13992685012
积分:3087
]
回答时间:2013-05-14 15:37
白清忠
可以立即报警。
邢瑞楠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982598
积分:1009
]
回答时间:2013-05-14 16:32
邢瑞楠
建议报警处理,如果伤势比较重涉嫌刑事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3-05-14 17:02
闫建秋
报警处理,可以验伤。可以协议或诉讼变更抚养权。
王林律师
[地区:河北-保定市
手机:13463270151
积分:12905
]
回答时间:2013-05-15 07:45
王林
你好,子女抚养养系变更的确定标准
离婚后,如果父母双方的实际条件发生变化,或者子女要求改变抚养归属,原已确定的抚养归属可以依法予以更改。未成年人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的直接抚养归属;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子女的直接抚养归属。对于前一种情况,如果变更抚养归属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则应准许双方的协议。对于后一种情况,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也应当准予变更:与子女共同生活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10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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