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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租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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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0242什么是编号?

退租问题

律师你好!我2009年11月承租一个房子,近来由于房东准备卖,频繁叫人来看房,生活造成不便,于是在7月底提出八月初要退房,这样的话就还有两个月租金在房东手里,当时合同上写明若是提前终止合同需支付履约金一个月,要提前三十天,但是没写明若是没提前三十天告知的处理方法,请问,按照这样的情况,房东应该退还我两个月租金吗?谢谢,在线等,急!

咨询者:fa127814广东
[咨询时间:2010-08-02
悬赏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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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08-02 10:45
殷国丰
房东应该退还两个月租金,可以与之协商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邱铭钧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511070828
积分:5002
]
回答时间:2010-08-02 10:56
邱铭钧
不知道房东频繁带人来看房影响你的生活,是否合同中对此影响有约定?
提起三十天通知,否则应视为违约。至于违约的责任,应该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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