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聘用人员梁某,没有执业证,助理医师也不是,自己单独看病开医嘱,病人最后死亡了。
但院方说梁某有带教老师,老师在医嘱上签字了(带教老师没有帮病人看病),所以梁某不是非法行医。
医院说法对吗?如果是非法行医,要如何讨回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