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于2010年底取得新楼房钥匙,合同规定楼房在交付使用之日起90个工作日由开发商将办理权属登记的资料报产权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2013年3月才给办理,开发商算违约吗,我如何维护权益。
还有,当时承诺二套房契税是百分之一,现在是百分之三,合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