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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和小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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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0184什么是编号?

财产和小孩

妹妹在未婚年龄(至今还没到法定结婚年龄)怀孕后,在双方父母协商下结婚。

当时商定男方拿6万元放在女方父母处,在男方买过房子后,还男方(至今没买)。

现妹妹不满妹夫无上进心,生活没有希望,提出离婚。

男方同意离婚,但要求归还6万元,而且不给我妹妹看小孩。

请问6万该如何分割和小孩抚养权归谁。

咨询者:fa127755安徽
[咨询时间:2010-08-01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陈微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71009271
积分:1856
]
回答时间:2010-08-04 11:41
陈微
你妹妹至今未达法定婚龄,她与男方的婚姻不属于合法婚姻,也即不存在离婚问题,她们之间可以解除同居关系,同时解决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
肖桂林律师
[地区:安徽-合肥市
手机:13505606592
积分:1557
]
回答时间:2010-08-14 11:43
肖桂林
因该两人之间没有婚姻关系(如已领取结婚证,因未到法定婚龄,为无效婚姻),该6万元如何分割,要看其属于什么性质。如属彩礼,应该返还。如果属于对男女双方的赠与,则可分割一半给男方。小孩的抚养权可以依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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