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丈夫婚前贷款在徐州买了一处房子,婚后我们夫妻共同还贷,现在他生病,手不能写字,但神志正常,我们现在想卖掉房子,我需要办理房屋委托公证才能替他出售吗?如果办理房屋委托公证在北京公证处办理,到徐州卖房子的时候可以用吗?还是房屋委托公证必须在出售房屋所在地办理才行? 另外想咨询下,如果卖房子过程中,我老公病逝,我们没有孩子,那么此房子按照法律是怎样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