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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名义上的合伙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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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301469什么是编号?

关于名义上的合伙人的问题

当时有限公司注册资金50万,法人出30万合伙人出20万,但是合伙人的20万资金是通过公司户头转账的,等于是名义上的合伙人,并且没有合伙人协议。

现在如果有纠纷,那么合伙人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吗?毕竟20万事通过公司转账过去的有帐可查,法人可以坚持说这个合伙人只是名义上的,未出过一分钱,那么这种情况下,合伙人还可以享受该享受的权利吗比如公司分红之类。

咨询者:fa467372上海
[咨询时间:2013-05-08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单薇律师
[地区:天津-和平区
手机:15002265971
积分:16718
]
回答时间:2013-05-08 23:25
单薇
由于名义上的合伙人没有实际出资,所以不能享受权益。但是必须有证据证明。
秦玲玲律师
[地区:上海-长宁区
手机: 400-817-8888
积分:5283
]
回答时间:2013-05-09 07:19
秦玲玲
如果有充分的证据可以证明自己是出资人,对内可以要求享受出资人的权益。
任涌律师
[地区:上海-长宁区
手机:13917590262
积分:4397
]
回答时间:2013-05-11 15:31
任涌
可以主张的,另外20万可以主张是公司的借款,投资人还是合伙人
您的案情复杂,我们做过不少类似案子,网络咨询很难全面解答,建议携带材料聘请专业律师处理,以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长宁区上海海耀律师事务所任涌律师
十年法律从业经验
在最高人民法院,华东地区各级法院成功办理数百起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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