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房子是2000年修建的,2009年扩建我家门前的公路,把原有的人行道去掉,公路加高与我家屋基持平,使公路与我家距离不足6米。
半个月前我母亲就在我家门前5米左右的地方被摩托车撞死了,现在肇事者还住在医院里。
这种情况我们有权要求有关交通部门赔偿吗?如果有权的话我们又该找哪个部门呢?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