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地上班时﹕手被操作工具电锯,锯伤左前臂中远方段。
受伤后公司派车将我送往北部新区第一人民医院手术治疗。
后经公司要求出院解决,出院后公司不理了。后经公司要求出院解决,出院后公司不理了工伤认定也不做,后期治疗费用也不给。
我去问过劳动保障局公司注册地在重庆长寿(我受伤工地在重庆渝北人和),请问我该在那个劳动局去做工伤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