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
我是一家餐饮店的店长,在此店面工作一年左右,老板一直未签署劳动合同,我找到仲裁要求赔偿双倍工资,但是老板不肯,请问我是否可以拿店面的营业额作为我的赔偿款,如果不行,那么我将如何获得这笔钱,如果我拿了会有什么样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