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北京法律咨询 > 合同纠纷 > 

未签署劳动合同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300729什么是编号?

未签署劳动合同

律师您好:

我是一家餐饮店的店长,在此店面工作一年左右,老板一直未签署劳动合同,我找到仲裁要求赔偿双倍工资,但是老板不肯,请问我是否可以拿店面的营业额作为我的赔偿款,如果不行,那么我将如何获得这笔钱,如果我拿了会有什么样的结果?

咨询者:wuhen515...北京
[咨询时间:2013-05-05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刘江律师
[地区:四川-达州市
手机:18982893232
积分:15673
]
回答时间:2013-05-05 15:06
刘江
您直接到劳动局申请仲裁就可以啦。
邢珂铭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8600925523
积分:8665
]
回答时间:2013-05-05 18:35
邢珂铭
通过法律途径判对方赔偿。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3-05-05 20:40
刘子若
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你有权向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你不能拿用人单位的营业款去作为你的赔偿款,用人单位会以此作为侵占行为而向公安机关报案,到时将你置于不合法境地.
牛国荣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810115959
积分:125075
]
回答时间:2013-05-05 21:54
牛国荣
搜集证据,协商不成时,申请劳动仲裁解决为好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