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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分给我的房子,现在给人承包,我有权住下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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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9939什么是编号?

单位分给我的房子,现在给人承包,我有权住下来吗?

1995年市政工程分给我2间职工平房,2000年单位改制后,我住到现在。

今年3月有其他单位私人承包了我这里的所有房,把我的房租从62元加到360元,电费从0.62元加到1.0元,我是本地居民。

请问这样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我可以向哪里申诉。

咨询者:fa127628广东
[咨询时间:2010-07-31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程建锋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51135696
积分:7833
]
回答时间:2010-08-01 19:56
程建锋
关键是你之间是否和单位有协议,或者你的待遇就是要有房子分,以及改制后你什么样的改制,有没有和你们重新签定劳动合同什么的协议!可以向单位信访局投诉,或者去劳动局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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