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市政工程分给我2间职工平房,2000年单位改制后,我住到现在。
今年3月有其他单位私人承包了我这里的所有房,把我的房租从62元加到360元,电费从0.62元加到1.0元,我是本地居民。
请问这样合理吗?如果不合理,我可以向哪里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