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我大学刚毕业,当时急租,只打算在住一段时间,租房的时候都和房东说好了,可能随时会搬走,房东说没问题,只要提前半个月和我打招呼就可以,于是就签合同了,在租期方面他写的是一年,但是她说了这个不重要,到时候商量就行,我也就没在意,然后就签了,结果,现在我找到合适的房子了,打算搬出去,提前半个月我就和他说了,但是她就不退我押金了,说是当违约金,还拿合同和我说话。
但是最糟糕的是合同上有一条,口头承诺无效。但是最糟糕的是合同上有一条,口头承诺无效我真的无语了,我到底要怎样才能保障我的合法利益不被侵害,我明明就是被骗了。
群组的房子我实在住不下去了,又贵,又不能做饭,其中一个厕所还坏了,房主一直不修(合同里有写,甲方需在一个星期内维修损坏的公共设施。
)没有空调,根本住不下去了。)没有空调,根本住不下去了我到底该怎么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