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这个人的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犯罪,你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尊敬的各位法律界人士,我是内蒙呼伦贝尔市的一位离异女士,09年5月通过婚介所认识了一位在哈尔滨铁路局的一位男士,后来查询该厂此人属于停薪留职人员,我没有经受住该男士的花言巧语,认识不久后,即09年7月份,因为他说在包头市开公司,我便去了包头并在包头当地银行取出现金借给他20000元现金,后来又于8月份分别在我们本地即呼伦贝尔给他汇款15000元,我们之间并未打欠条之类,仅仅有与他通话的电话录音上说明了欠款多少,目前此人无踪,但他的电话还在开通,却听见我声音即挂断,我不知该去哪里找此人,要回我的钱,这构成诈骗吗?我该去哪里告他?我该怎么办?求求诸位法律界认识帮帮我好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