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劳动合同己于10年5月31日到期,在没收到单位续签通知的情况下,本人于10年6月28日提出离职申请,工作日前截止到7月20日。
办理手续时,单位以提供本人培训费用为由 将我的岗位证扣留 不给本人,如要拿走岗位证则要交培训费给单位 ,方可拿走。
这样的做法合法吗?请求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