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我骑电动车于一女孩(26岁未婚)相撞,对方也骑电动车,我是十字路口(无红绿灯)由北向东慢行左转弯,对方由东往西直行,路北有一大货车导致视线不清,撞车以前我已停车,撞车地点黄线偏北。
交通事故科说我占主要责任,对方受伤,右眼眉右上方被其眼镜框划伤缝了3针,其他无碍,我该做出如何赔偿,对方职业是医生,对方在其所在医院所开证明是否有效,赔偿金多少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