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一个月以后买的房子,因为大部分钱是我自己出的,所以屋主是我的名字,为此,他也写下证明,房子是我自己所买与他无关,如果离婚他也放弃所有夫妻共同财产.有他自己的签名和日期。
只是没有公证.请问这证明有法律效应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