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法院调解离婚、分割了房产,并且调解书协议里最后一条是:双方再无其他财产争议。
但事后一方又起诉离婚后房产纠纷,在调解书分割房产之外,主张另外一套房产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分割,可以吗?怎样理解调解书中“双方再无其他财产争议。
”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