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丈夫买了一些啤酒,(酒是用家里的钱买的)有一天他已经喝醉了,回家后打开家中的啤酒再喝,我发现不对,从他手中把酒瓶抢了过来,一气之下把酒喝光,没伤着他,竟有人说我是抢夺,这也叫违法?我记得大学老师说过,用我们的收入买的东西是共同财产,我有权享用啊,这点事也违法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