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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医疗、及营养费赔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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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8902什么是编号?

交通事故后医疗、及营养费赔付

你好,7月21日发生的交通事故,摩托车把人撞伤,在交警没下事故认定书前,双方协议按全责赔付医疗费营养费2.8万元(对方找的医生说的医疗费用价格)。

受害者并让打啦欠条。受害者并让打啦欠条后交警事故认定书上,我负主要责任,对方负次要责任,请问:1、欠条有没法律效应;2、能按事故认定书付医疗费吗?3、如果按认定书付医疗费用,支付比例又是多少呢?

还有,我买了交强险的,是什么时候赔付(交强险)》?

补充说明:
欠条及费用是认定书出来前协商的。也要赔付2.8万元吗?
咨询者:fa126764四川
[咨询时间:2010-07-24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王晓雨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0
积分:466
]
回答时间:2010-07-24 13:31
王晓雨
欠条有法律效力,一般按交通事故认定书赔付。


晓雨律师

QQ: 970836185
席公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01014007
积分:6647
]
回答时间:2010-07-24 14:41
席公民
在这种情况下,欠条无效!应该按照事故责任认定来各自承担费用。
交强险在承担责任之前之后都可以要求赔付。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7-24 16:33
郭军
你好!

应当按照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来确定赔偿,但是你们之间已经打欠条是双方自愿的看,因此借条有法律效力。
徐晋红律师
[地区:山西-太原市
手机:13015472683
积分:5178
]
回答时间:2010-07-25 10:30
徐晋红
欠条有法律效力,可以按照事故认定付医疗费,支付比例三、七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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