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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店被盗我付什么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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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8900什么是编号?

在我店被盗我付什么责任

我是开旅店的,昨天晚上在我店内住宿旅客把包和衣服放到窗台上了,未关窗就睡觉了,早上发现包和衣服都丢了,他报警了,说丢了900元钱和价值500元的物品,他让我给他补偿500元。

他住的屋内写有贵重物品请妥善保管丢失概不负责,他来住宿的时候我也叮嘱过他窗台上不要放东西,请问我还有必要包赔他损失吗。

咨询者:fa126760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0-07-24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王晓雨律师
[地区:四川-成都市
手机:0
积分:466
]
回答时间:2010-07-24 13:36
王晓雨
500元不属于贵重物品,在你的旅店被盗,你有安全责任,应当按一定比例赔付。

晓雨律师
QQ:970836185
席公民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01014007
积分:6647
]
回答时间:2010-07-24 14:35
席公民
旅客在你店里丢失物品,旅店需要负责,因为你们有责任保障旅客的人身和财务安全,不是进行了告示就算尽到职责,还必须有专人负责巡查督促,发现旅客不注意安全的要及时纠正。
但是,能证明旅客有过错的,旅客也应该自负一部分。
谭志平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926497529
积分:1025
]
回答时间:2010-07-24 14:59
谭志平
不管你事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7-24 16:39
郭军
你好!

你有对客人的财务安全保障的义务,你们有巡查的责任, 顾客也存在一定的过错,你应当给予适当的补偿。如果你们巡查时发现旅客的违规行为并且已经提醒,那么你们不必承担责任。
徐晋红律师
[地区:山西-太原市
手机:13015472683
积分:5178
]
回答时间:2010-07-25 10:31
徐晋红
不需要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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