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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分户及申请自已的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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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8889什么是编号?

户籍分户及申请自已的宅基地

家庭状况:爷爷.爹妈.我.妻子.儿子六口都是农业户口和离异大哥和侄女同住120平方的宅基地,我想分户及申请自已的宅基地,但村不同意,其原因是我必需继承我现住的宅基地,大哥因读书原因迁出户籍毕业若干年后回迁原籍农民户口,但与村有一协议为他不能申请宅基地。

咨询者:麦景文...广东
[咨询时间:2010-07-24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程建锋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751135696
积分:7833
]
回答时间:2010-07-25 10:37
程建锋
去土地部门投诉.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0-07-29 21:55
刘子若
到乡镇和国土部门支反映情况。
刘红旗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5010081099
积分:204
]
回答时间:2010-07-31 22:06
刘红旗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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