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名厦门的编外老师(合同制),我想请问一下编外老师是否享受同编内教师一样的产假待遇?根据国家规定,晚育并有独生子女证的,是否也可以享受135—180天的产假?在此期间,我的工资待遇应该如何发放?是基本工资还是可享受奖金?如果我得不到应有的待遇,是否可向贵部门反映、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