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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该怎么分手,好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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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8825什么是编号?

我该怎么分手,好痛苦

我是一年前在农村摆了酒席结婚的,没有领结婚证,现在因为没有感情想要分手,男方不同意怎么办,我要付法律责任吗,我们真的半点感情也没有,结婚也是被逼的,谁能够告诉我该怎么办。

补充说明:
南方要求我把结婚时候买的东西还给他,我一定要还吗?我也为他付出好多的,那些又都是没有记账的账,如果我给了我也太倒霉了。谁能告诉我分手的话买的东西该怎么处理,还有钱该怎么处理,谢啦
咨询者:fa126641江苏
[咨询时间:2010-07-22
悬赏分:
解答数:2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2
高得生律师
[地区:江苏-苏州市
手机:15995488029
积分:516
]
回答时间:2010-07-22 22:27
高得生
我国实行的是结婚登记制度,只有领取了结婚证的男女双方才是法律上的夫妻关系。
根据你讲的情况,你与男方之间不具有法律上的夫妻关系,是非法同居关系。如果双方不愿意继续交往,可以断绝这种关系。如果涉及小孩和共同财产的话,要协商处理好小孩的抚养费问题及财产问题。
如果你与男方断绝这种关系的话,你无须负法律责任。因为男女双方建立婚姻关系的前提是双方有感情,何况你们之间尚未建立婚姻关系。
杨霄律师
[地区:北京-丰台区
手机:13693152722
积分:1823
]
回答时间:2010-07-22 23:21
杨霄
这不算结婚,如果你们同居了,就要先结束同居状态。如果有共同财产需要分割,则需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就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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