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咨询 > 广东法律咨询 > 婚姻家庭 > 

离婚协议书

待解决咨询

[关注该咨询]
咨询编号:286531什么是编号?

离婚协议书

律师,您好!想咨询:离婚协议书(未有公正和民政局盖章,只有双方签字)房产归男方所有。

在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两年后,男方想卖出房产,女方拒绝到场签字,如何处理?谢谢!

咨询者:fa455415广东
[咨询时间:2013-04-27
悬赏分:
解答数:3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3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3-04-28 07:46
魏国鹏
女方应该按照协议书的内容履行相应的义务,该协议书是依法生效的,男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履行履行签字的义务,法院会依法判决女方协助男方办理房屋买卖的义务的。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王祖滢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 400-817-8888
积分:874
]
回答时间:2013-04-28 12:53
王祖滢
男方起诉女方。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
回答时间:2013-04-29 08:29
李翠英
协商不成的,诉讼解决。

Copyright ©2007-2020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