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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符合计划生育人工流产工资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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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86523什么是编号?

不符合计划生育人工流产工资如何计算

你好!请问公司女职工已正式一小孩,也享受了国家规定的产假。

但又怀孕后做了人工流产,这样人工流产休息期间工资如何计算。

咨询者:fa455402上海
[咨询时间:2013-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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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3-04-28 08:15
魏国鹏
人工流产休息期间应该按照病假期间支付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9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刘宏耀律师
[地区:上海-南汇区
手机:13818955168
积分:5112
]
回答时间:2013-04-28 08:54
刘宏耀
《上海市计划生育奖励与补助若干规定》明确规定,员工第一次人工流产及因放置宫内节育器、绝育、皮下埋植术后失败的再次人工流产,孕期小于13周且行吸宫术及药物流产的,休息14天;孕期小于13周且行钳刮术的,休息21天;孕期大于13周的,休息30天。

该假期属于计划生育假,工资由企业照付。

本人为专业劳动法律师,欢迎来电咨询(13818955168)
刘宏耀律师于 2013-04-28 09:02 对回答进行了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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