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较复杂,建议由公司法律顾问审核改正。
律师,你好!
由于现在规定,不允许对员工罚款,给公司管理带来极大挑战,我公司考虑制定相应的工资制度,间接提高公司内部管理要求。
方案如下:
1、首先制定公司工资等级,依据岗位划分工资等级,低等级相差200元,高等级相差300--500元,共划分了20级。
2、员工迟到、早退、旷工等考勤问题在季度内达到一定次数,将会爱到警告处理,如果连续两个季度达到相应次数,直接受到降级处理,如果连续四个季度年度内没有受到警告,则获得晋升。
3、工作考评:
如果员工绩效考评年度内获得优秀,直接获得晋升,如果连续两年获得良好,也获得晋升,如果获得中评,给予警告,不晋升也不降级,如果连续两年中评,给予降级、当年评为差评,直接降级
4、如果员工达到所属岗位最高等级,达到上述晋升条件,只能保持最高级别,没有晋升空间,如果需要打开晋升空间,只能通过升职,如员工晋升到主管,或主管晋升经理。如果主管不称职,被公司免去主管职务,降级使用的话,将有可能被连降数级,降到下一岗位的最高等级。
请问公司如果推行这样的工资制度,会不会与劳动法冲突。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