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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期间突发心肌梗赛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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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85479什么是编号?

工作期间突发心肌梗赛死亡

父亲是以专家身份被邀请到一个单位开会,会议中在签名的时候突发心肌梗塞死亡。

当天父亲已向原单位请假,赴约参加这个专家论证会。

现在我们是该怎么做,先办理身后事还是先与事发单位交涉?事发单位需要负的责任有几成,这样的情况是属于工伤吗?原单位是否也需要负责任?...

补充说明:
与邀请单位是雇佣关系,曾是邀请单位的员工。现作为专家被邀请参加会议
咨询者:fa453682广东
[咨询时间:2013-04-23
悬赏分:
解答数:5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5
李保忠律师
[地区:辽宁-沈阳市
手机:13840508677
积分:375388
]
回答时间:2013-04-23 20:56
李保忠
需要负责任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7
]
回答时间:2013-04-24 06:55
李翠英
与原单位请假,即指不是原单位派去的,因此不属于原单位的工伤。
与邀请单位是何关系,帮助?雇工?总之,也很难属于工伤。如果被邀单位愿意协商赔偿,那自然最好。
根据法律,你父亲这种情况要想获得高额赔偿如工亡那样,有困难。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3-04-24 10:37
吴君瑜
如果不是参加工作单位安排的工作,难认定上工伤。
杨艳国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719040564
积分:25761
]
回答时间:2013-04-24 15:13
杨艳国
不是工伤,.
陈雷律师
[地区:广东-惠州市
手机:18003033086
积分:164
]
回答时间:2013-04-24 15:35
陈雷
可以按照非因工死亡,要求单位支付补偿金,大约4.5万元,若需帮助请致电本律师15820706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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