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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妹扶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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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8544什么是编号?

姊妹扶养问题

父亲快五十岁了,在外面有婚外情,并生有一女,孩子六岁了,但和我母亲没有离婚,万一有一天父亲不能动了,这个孩子还小,我们必须扶养吗?

咨询者:fa126362北京
[咨询时间:2010-07-20
悬赏分:
解答数:6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6
亢德明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3538760926
积分:125
]
回答时间:2010-07-20 10:49
亢德明
应由该孩子的母亲扶养
阎书波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52351286
积分:12554
]
回答时间:2010-07-20 10:53
阎书波
不需要,Q Q172409632
殷国丰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611365654
积分:98717
]
回答时间:2010-07-20 10:56
殷国丰
这个孩子的扶养责任是你父亲与她的母亲,你们不需扶养。

北京殷国丰律师
电子邮箱:yinred@126.com QQ:386179688
欢迎来电来函!
马建煜律师
[地区:福建-福州市
手机:13805062190
积分:76
]
回答时间:2010-07-20 11:09
马建煜
根据您的陈述,作如下分析:
根据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由于您父亲及孩子的母亲还健在,由您父亲及孩子的母亲承担抚养义务,即使到您父亲无力抚养的,也应由孩子的母亲抚养。
以上法律意见仅供参考。
郭军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269016316
积分:34384
]
回答时间:2010-07-20 12:55
郭军
你好!

应当由孩子的亲生母亲抚养,不应当由你和你母亲抚养。
李同振律师
[地区:北京-海淀区
手机:13521757120
积分:179
]
回答时间:2010-07-21 09:58
李同振
不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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