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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是否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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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85306什么是编号?

挪用公款罪是否成立??

乡下财政所将普通公款支出存与个人名下,信用社因为常年业务关系找财政所财会人员将私存的40万元存款转为股金(此股金不到次年元旦无利息产生),信用社工作人员承诺财政所财会人员因顶股金任务指标只存入几天,之后给予退股返还,从入股截止到退股共计18天,检察院介入调查,请问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是否够立案,财政所人员和信用社人员都承担什么责任???

补充说明:
由于是约定只存几天,不产生任何利息收益
咨询者:fa453508黑龙江
[咨询时间:2013-04-23
悬赏分:
解答数:3]

最佳答案

刘子若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910524458
积分:347612
]
回答时间:2013-04-23 11:16
刘子若
挪用时间超过三个月以上从事非法行为的,才能构成挪用公款罪。
专业诚信、依法维权——刘子若律师为您排忧解愁

回答

2
魏国鹏律师
[地区:北京-朝阳区
手机:13121048109
积分:690903
]
回答时间:2013-04-23 08:06
魏国鹏
挪用时间较短,不构成犯罪。
中央电视台《华人频道》嘉宾律师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都市法宝》栏目嘉宾律师
管东平律师
[地区:广东-广州市
手机:15800003750
积分:2134
]
回答时间:2013-04-23 10:49
管东平
挪用时间较短,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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