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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离婚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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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85294什么是编号?

二次离婚起诉

你好,我在2012年12份向当地法院起诉离婚,因我们是经人介绍,草率结婚,婚后一年生一女儿,现有五岁多,因我们俩人聚少离多,加上婚后与婚前所了解有很大的差异,导致我们感情破裂,无法在一起生活,本人向法院起诉离婚,净身出户,孩子由对方抚养,对方不愿意离婚,如果要离就得给抚养费,当时我是觉得这场婚姻原本就带有欺骗行为,我无法接受毁了我的青春我还得给他拿钱!经法院调解,我们坚持如下,最后法院判决不给予离。

我是想咨询一下在第二次起诉法院会给予离婚吗?或者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给予离婚?

咨询者:fa453493广东
[咨询时间:2013-04-23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朱吉江律师
[地区:山东-济南市
手机:15265313181
积分:14884
]
回答时间:2013-04-23 07:22
朱吉江
具备法定条件可以判离。
李翠英律师
[地区:广东-东莞市
手机:13433031325
积分:46119
]
回答时间:2013-04-23 16:48
李翠英
第二次起诉,一般会给判离婚的。
王金龙律师
[地区:江西-景德镇市
手机:15079850878
积分:1428
]
回答时间:2013-04-23 20:37
王金龙
实践中,如果一方不同离婚,第一次起诉基本上是判决不准予离婚,需要6个月以后才能起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来电咨询。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3-04-24 10:39
吴君瑜
第二次向法院起诉离婚,一般会判决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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