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平常都有带刀子外出,用来防身。可是前几天,我去派出所办事,可是与他们争吵起来了。我离开时,他们发现了我的刀子,就把我抓起来了,说我违法了法律上规定的自卫刀子的长度和类型。我都不知道发生了啥事情,就说我已经留下案底了!!
法律上有这样的规定吗?
这样子就留有案底?
急啊~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