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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非法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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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85071什么是编号?

涉及非法用工

我持香港身份证,在深圳工作,用工单位于2010年与我签署劳动合同,但没有在就业局登记备案,也办理社保,就现在情况我可以为自己争取什么权利?并合理的要求公司赔偿?(我仍然在职)。

咨询者:fa453184广东
[咨询时间:2013-04-22
悬赏分:
解答数:1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1
吴君瑜律师
[地区:广东-深圳市
手机:13421398256
积分:68873
]
回答时间:2013-04-24 10:47
吴君瑜
不属于劳动关系,难依据劳动合同法主张权益。
可以依据雇佣关系向法院起诉主张拖欠工资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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