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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礼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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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编号:284685什么是编号?

彩礼返还

举办结婚仪式但没有领结婚证,共同生活了一年零四个月,这期间他们曾共同投资经营,彩礼钱还需要返还吗?

咨询者:fa452613河北
[咨询时间:2013-04-20
悬赏分:
解答数:4
剩余时间:已过期]

回答

4
田忠贵律师
[地区:广东-珠海市
手机:18902860675
积分:48677
]
回答时间:2013-04-20 18:16
田忠贵
根据双方的过错部分返还
单薇律师
[地区:天津-和平区
手机:15002265971
积分:16718
]
回答时间:2013-04-20 19:41
单薇
不需要返还。
王林律师
[地区:河北-保定市
手机:13463270151
积分:12905
]
回答时间:2013-04-20 20:28
王林
你好,未办理婚姻登记彩礼应当退还。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哪些行为不应认定为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第十条规定了彩礼在一定条件下予以返还的处理原则。
闫建秋律师
[地区:河北-石家庄市
手机:18932918019
积分:84478
]
回答时间:2013-04-20 23:27
闫建秋
没有登记的情况下,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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