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妹妹去年初因为对方外遇闹离婚,因对方欠我大额款项没还,在去年九月份对方起诉离婚,法院判不离,判分局不到两年不准离婚。
但孩子和我妹妹一直在我家居住,对方来过两次强行抢孩子,但未成功。
今年过去了半年,对方有多次来我家说呀复婚,需要撤诉吗?他们的财产可以作为复婚的条件来做个证明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