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家在2011年卖房,买房者付了一半订金,入住房屋一年,另一半房款需要在有国有房产证过户给他后才付。
在2014年12月之前未过户给他,算违约,每个月需付利息给他。
我们现在办不到房产证,想提前终止合约。我们现在办不到房产证,想提前终止合约合约中无对我们有利的,如压在他那的房款没算利息,也没有计算房租。
合约只是签名,没有盖手印和公证。合约只是签名,没有盖手印和公证现在不卖了,怎么弄,直接计利息给回原订金,可以拿回房子吗?